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林区检察机关公开遴选
时间:2021-03-30
来源:林区分院微信公众号
编辑:佟美程
录入:佟美程
审核:孔山 潘龙良
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直属两级检察院公开遴选检察工作人员公告》要求,对拟遴选人员进行体检。现将体检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按姓氏笔画排序)
1.林区分院员额检察官职位
张洪茹、蒋薇
2.林区分院检察官助理职位(监狱交叉巡回检察)
王勇立、赵鹏飞、韩旭
3.林区分院文字综合职位
吕鑫、葛丹
4.亚布力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职位
付志成
5.东方红人民检察院文字综合职位
王莎莎
6.双桦人民检察院文字综合职位
孙思露
二、体检须知
(一)时间和地点
考生请于2021年4月1日早7:00到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林区分院一楼大厅集合。
(二)携带资料
1.本人身份证。
2.本人1寸免冠照片。
3.合适自己的眼镜,佩戴隐形眼镜者需要自行带好护理用品。
4.黑色碳素笔。
5.体检前保持正常饮食习惯。不要食用动物肝脏及动物血制品。体检前一天,清淡饮食,保证充足睡眠,勿熬夜、饮酒等。
6.衣着宽松轻便,尽量不要穿戴含有金属及纽扣的外衣,不要佩戴首饰,女生尽量不穿连衣裙。
7.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体检组织人员和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8.按时参加,请勿迟到,对无故缺检者不再组织身体检查,视为自动弃权。
9.听从指挥,遵章守纪,不得有弄虚作假等任何作弊行为;考生亲友不得随同考生前往体检医院,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三)防疫要求
1.按疫情防控常态化的要求,请自觉遵守体检秩序,服从工作人员安排,测量体温、扫描龙江健康码、出示行程码。绿码及体温测量合格者,方可进行体检;
2.考生需携带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到场;
3.考生应当自觉服从各环节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不服从招考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录用资格;
4.请考生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考生需全程佩戴口罩(核验身份时按要求摘下口罩),与他人保持1.5米以上距离;
5.考生应自觉遵守防疫有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居史和接触史以及在考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考生,取消录用资格。
联系电话:0451-58682058
来源:黑龙江林区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