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检察动态 首页/ 检察动态/

“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正式启用

时间:2022-01-29

来源:第一检察部

作者:时雁龙

编辑:佟美程

录入:佟美程

审核:孔山 潘龙良

【字体:  

“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正式启用

检警沟通更深入

为贯彻落实最高检、公安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进一步强化检警双方在刑事侦查、审查逮捕与审查起诉等诉讼环节中的监督制约、协作配合,提升刑事案件办案质效。2022年1月28日,由林区东方红人民检察院、林区公安局东方红分局以及林区公安局迎春分局共同设立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在林区公安局东方红分局以及林区公安局迎春分局挂牌成立并启用。

检警协作再升级

“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正式启用

 

      出席本次活动得有林区公安局东方红分局局长赵桐利、政委张文军、副局长丁玉泉以及林区东方红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先根、刑检一部主任夏廷林。

“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正式启用

 

两地同时开展

      本次活动东方红地区以及迎春地区共同开展,迎春方面由林区东方红人民检察院政治部主任潘龙良及林区公安局迎春分局政委孙玉来出席本次活动。

“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正式启用

 

构建新型检警关系

“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正式启用

 

      挂牌仪式结束后,林区东方红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先根与林区公安局东方红分局局长赵桐利对办公室的人员组成、工作原则、职责、监督方式、协作内容等方面做了相关部署和要求。

      双方表示,检警双方要继续加强协作,充分发挥办公室“桥梁”和“纽带”的作用,坚持以审判为中心的司法制度改革要求,统一司法理念,提高检察机关侦查监督水平和公安机关执法能力,全面提升林区刑事案件办理质效。

“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正式启用

 

      下一步,林区东方红人民检察院和辖区内公安机关将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桥梁纽带和平台作用,积极构建新型检警关系,统一刑事司法理念,勇于实践、善于提炼、敢于突破,形成打击违法犯罪合力,努力打造具有林区特色的司法品牌,为林区社会和谐稳定、经济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版权所有:东方红人民检察院 黑ICP备05000574号-1
地址:东方红人民检察院 邮编:158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