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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此青绿 不负春光——林区东方红人民检察院开展春季义务植树活动

时间:2024-04-20

来源:办公室

作者:吕金京

编辑:吕金京

录入:孙家月

审核:潘龙良 孙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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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之伊始,万木生发

为深入践行

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东方红林业局有限公司

林区东方红人民检察院

共同开展公益植树活动

用实际行动践行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

为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首都义务植树活动时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增绿就是增优势,植树就是植未来”,做实“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专项活动,按照林区分院党组与龙江森工集团党委会商会议要求,4月20日,林区东方红人民检察院中心院及迎春检察室全体干警,积极参加东方红林业局有限公司组织的第三届“4.20森工植树日”春季植树造林活动,以实际行动践行“绿水青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检察力量厚植生态底色。

4月20日上午7点半,林区东方红人民检察院中心院及检察室全体干警在东方红广场参加誓师大会,在誓师大会结束后,全体干警徒步至我院植树地点。

在植树现场,干警们个个精神饱满、干劲十足,呈现出一派热火朝天的劳动景象。大家充分发挥团队协作精神,默契配合,分工明确,在林业局有限公司营林技术人员的专业指导下,有的干警培土围堰,有的干警提水浇树,团结协作。在大家共同努力下,新栽下的树苗符合验收标准,顺利完成了栽种任务。“检察蓝”和“新绿”交相辉映,处处洋溢着团结协作、奋发向上的融洽氛围,充分展现了新时代检察干警的良好风貌。

此次植树活动,不仅展现了检察干警的良好精神风貌和团结协作的精神,增强了干警们的绿色环保意识,还以实际行动践行了绿色发展理念,更是对检察机关责任担当的一次生动诠释。

 

 

 

下一步,林区东方红人民检察院将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加大对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力度,推动“法律监督+司法实践+综合治理”的绿色保护融合履职,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生态环境资源案件,切实担负起植绿护绿兴绿的责任使命,用实际行动践行“绿色检察”的信念,为护航绿水青山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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