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从严治检 首页/ 两室建设/ 从严治检/

东方红人民检察院2024年三季度关于“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执行情况

时间:2024-10-11

来源:办公室

作者:吕金京

编辑:吕金京

录入:孙家月

审核:齐伟 孙鑫

【字体:  

为更好接受社会监督,现将东方红人民检察院2024年第三季度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三个规定”及《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等规定填报情况向社会公布:

2024年第三季度,东方红人民检察院共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13件。其中领导干部填报6件,其他干警填报7件。现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

下一步,东方红人民检察院将持续贯彻“三个规定”,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坚决抵制违规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行为,进一步严格办案纪律,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公正廉洁司法,切实提升司法公信力。


版权所有:东方红人民检察院 黑ICP备05000574号-1
地址:东方红人民检察院 邮编:158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