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区东方红人民检察院2024年一季度关于“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执行情况
时间:2024-04-01
来源:办公室
作者:吕金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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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公正司法,廉洁办案,林区东方红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积极组织开展填报“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现将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情况通报如下:
2024年一季度,林区东方红人民检察院共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17件。其中领导干部填报9件,其他干警填报8件。现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
下一步,林区东方红人民检察院将坚持“有问必录、应报尽报”原则,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定期公布落实情况,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加强内部监督管理,充分发挥“三个规定”的威力,推动干警严格遵守办案纪律,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公正廉洁司法,切实提升司法公信力。